教师教育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 |
教师教育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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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1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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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听课记录表 |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听课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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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1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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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上学期期中教... |
各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了解日常教学运行状态,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情况,现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16年11月10日—20日 二、检查内容 (一)本学期开设课程教学运行情况。如:任课教师教案、讲义及执行教学进度、课堂教学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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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1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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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2016-2017学年上学期教学督... |
时间 教师 课程 地点 参加人员 2016年10月24日(周一)第1节 方娟 《幼儿美工技能》 笃学楼313 梅英、陈春莲、张应红、巫俐群、陈慧、付慧慧、郑妍、石林红 2016年10月25日(周二)第5节 |
发表时间:2016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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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2016-2017学年上学期教学督... |
时间 教师 课程 地点 授课班级 参加人员 2016年11月8日(周二)第5节 李剑波 《中学教育学》 笃学楼209 15数学教育(1) 梅英、陈春莲、张应红、彭海林、李程云 2016年11月8日(周二)第6节 韦仕英 《中学教育学》 笃学楼303 |
发表时间:2016年11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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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2016-2017学年上学期教学督... |
时间 教师 课程 地点 参加人员 10月17日(周一)第1节 邓明润 《手语》 笃学楼306 梅英、陈春莲、韦仕英 10月18日(周二)第6节 陈琼 《特殊儿童康复概论》 笃学楼319 梅英、陈春莲、韦仕英、邓明润、作灵芝 10月19日(周三)第1节 李敏 《盲文》 笃学楼316 梅英、张应 |
发表时间:2016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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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示范课听课记录表 |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示范课听课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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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1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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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教学督导相关表格 |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教学督导相关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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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1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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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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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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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师德建设6条禁令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教监[2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当前,有些学校存在着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学校、教师身上,但严重损害人民教师形象,危害不可小视,必须坚决纠正。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现将 |
发表时间:2016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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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颁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就贯彻落实《规范》有关工作发出通知。这是继2008年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后,首次制订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从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方面,对高校教师职业责任 |
发表时间:2016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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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明确:建立健全高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划出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高校教师有违反“红七条”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具体规定如下: (一)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 |
发表时间:2016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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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国民经济... |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中指出,在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期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鼓励普惠性幼儿园的发展,稳步发展公办幼儿园,在77个乡镇各建1所以具示范带动作用的中心幼儿园。每个县(区)至少有1所按省一级示范园标准建设的幼儿园。在人口较多的自然村建一批村社幼儿园。以民族自治县为重点,建一批“民汉双语”幼儿园。新建 |
发表时间:2016年09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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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十条禁令 |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课和 |
发表时间:2016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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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学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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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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