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度上学期学术讲座的通知
各学院、处、馆、中心:
为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有效提升我校师生学识素养,经学校研究决定,各学院、处、馆、中心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申请举办学术、知识讲座。现将2016-2017学年度上学期内申请举办讲座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需要申请举办讲座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一、主讲人资格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举办讲座:(1)具正高、副高职称者;(2)具副校级以上领导职务者;(3)具博士学位及讲师职称或具有讲师职称且学术成果突出者。其中,第三类人员须提供相关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并报批学校同意。
二、讲座内容要求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申请举办的讲座须符合以下条件:(1)内容健康、严谨、科学,不得与国家有关法律、方针、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相悖;(2)具前瞻性、新颖性、科学性;(3)论点正确、论据充分、资料详实、数据准确;(4)对各类人才培养具有较好的帮助和科学引导作用。
三、具体申请要求
1、本次讲座申请时间截止至
2016
年
9
月
23
日
,申请举办讲座的部门二级学院须在规定时限内将讲座申请表和汇总表交至科技处,逾期不再办理。
2、申请举办讲座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确定讲座的内容、时间、地点、主讲人,填写申报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科技处审核。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不得随意改变或取消。
3、举办讲座的部门二级学院自行做好宣传工作,提前2日在校内宣传栏张贴讲座海报和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校园网上发布“讲座信息”,积极组织师生参加。此外,举办讲座的部门二级学院自行做好讲座的组织管理,指定专人统计参加讲座人员并填写“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术讲座签到表”。
4、举办讲座的部门二级学院在讲座结束后,须将学术讲座的签到表、讲座总结、PPT课件以及图片音像等资料收齐后交科技处备案。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8882601。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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