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0日至4月19日期间,我院对特殊教育专业教学进行了专业督导。此次督导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听取授课。3月20日至4月19日期间,学院院长梅英教授、副院长陈春莲教授、教学事务办公室主任彭海林及特殊教育专业负责人、无课教师,分别对特殊教育专业所涉及专业课教师授课进行了听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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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 |
第二阶段:学生评教。通过授课教师的授课情况,采取发放教学评价表的方式对教师上课情况进行评价,并及时梳理了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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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讨 |
第三阶段:研讨反馈。4月25日下午16:10分,学院副院长陈春莲教授及特殊教育专业教师,集中于学院会议室就特殊教育专业教学问题进行集体研讨,会议围绕“教师查看教学评价表、个人作表态发言、专业负责人梳理意见并提出下步整改意见”等方式,针对每位教师的授课情况作了全面、认真、客观、公正的评价。最后,陈春莲副院长就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作了总结发言。